《文学改良刍议》是胡适于1917年1月1日发表于《新青年》第2卷第5号的一篇文章,提倡改良中国文学,提出当时文学的“八个主张”,1918年:修正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八不主义)。
不做言之无物的文字。
不做无病呻吟的文字。
不用典。
不用套语烂调。
不重对偶,文须废骈,诗须废律。
不做不合文法的文字。
不摹仿古人。
不避俗话俗字。
《文学改良刍议》是胡适于1917年1月1日发表于《新青年》第2卷第5号的一篇文章,提倡改良中国文学,提出当时文学的“八个主张”,1918年:修正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八不主义)。
不做言之无物的文字。
不做无病呻吟的文字。
不用典。
不用套语烂调。
不重对偶,文须废骈,诗须废律。
不做不合文法的文字。
不摹仿古人。
不避俗话俗字。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
GB/T 9704—2012 2012-06-29发布 2012-07-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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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102(所有部分) 量和单位
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
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继续阅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继续阅读公文写作常用习惯用语汇编
一、开端用语
(一)主动办文
关于;据;根据;据报(据了解、据核实);查;兹有(兹因、兹为、兹悉、兹定于);为了;按照;遵照;由于;随着;目前;最近;奉;近奉;接;前接;现接;现将;近来;近年来;经××(单位)批准(下面接叙××问题)。
(二)引用来文
1.上行文:×月×日×字×号关于××的指示(或命令、通知、通报)收悉(或敬悉);国家××局×月×日给我局×字×号关于××的通报抄件悉。
2.下行文:×年×月×日×字×号(关于××问题的)请示悉;据××旅游局×月×日关于××问题的报告(或请示)。
3.平行文:×月×日×字×号函(或通知)悉。
继续阅读公文常用特定用语简表
类别 | 用语名称 | 作用 | 常用特定用语 |
1 | 开端用语 | 主要用于文章开头,表示发语、 引据 | 为、为了、为着、查、接、顷接、根据、 据、遵照、依照、按照、按、鉴于、关于、兹、兹定于、今、随着、由于…… |
2 | 称谓用语 | 用于表示人称或对单位的称谓 | 第一人称:我、我单位、本人、本公司、我们、敝单位第二人称:你、你局、贵公司、贵方
第三人称:他、该公司、该项目 |
3 | 递送用语 | 用于表示文件的递送方向 | 上行:报、呈平行:送下行:发、颁发、颁布、发布、印发、下达 |
4 | 引叙用语 | 用于复文引据 | 悉、接、顷接、据、收悉 |
5 | 拟办用语 | 用于审批、拟办 | 拟办:责成、交办、试办、办理、执行审批:照办、批准、可行、原则同意 |
6 | 经办用语 | 用于表明进程 | 经、业经、已经、兹经 |
7 | 过渡用语 | 用于承上启下 | 鉴于、为此、有鉴于此、综上所述、对此、为使、对于、关于、如下 |
8 | 期请用语 | 用于表示期望和请求 | 上行:请、恳请、拟请、特请、报请平行:请、拟请、特请、务请、如蒙、即请、切盼下行:希、望、尚望、切望、请、希予、勿误 |
9 | 结尾用语 | 用于结尾表示收束 | 上行:当否,请批示;可否,请指示;如无不当,请批转;如无不妥,请批准;特此报告;以上报告,请批转;以上报告,请审核。
平行:此致敬礼;为盼;为荷;特此函达;特此 证明;尚望函复。 下行:为要;为宜;为妥;希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此复;为……而努力;……现予公布。 |
10 | 谦敬用语 | 用于表示谦敬 | 承蒙惠允、不胜感激、鼎力相助、蒙、承蒙。 |
11 | 批转用语 | 用于上级对下级来文的批转处理 | 批转、转发。 |
12 | 征询用语 | 用于征请、询问对 有关事项的意见、 态度 | 当否、妥否、可否、是否妥当、是否同意、如无不当、如无不妥、如果可行等。 |
公文常用特定用语解释
1.兹因:现在因为
2.承蒙:(客套话)受到【例】承蒙贵校热情接待。
3.届期:到期(到了预定日期)【例】届期务请光临。
4.谢忱:感谢的心意 【例】在此聊表谢忱。
5.谨悉:谨,表郑重、恭敬;悉,知道、了解 【例】来函谨悉.
6.以资:可以提供 【例】以资鼓励。
7.鉴于:由于考虑到 【例】鉴于××事件的影响,兹决定……
8.顷接:不久前(或刚才)接到 【例】顷接来函
9.业经:已经 【例】业经批准
10.责成:指定专人或机构负责办理某事 【例】责成公安部门迅速破案
11.拟请:打算请……【例】拟请贵校派员参加
12.如蒙:如果受(蒙,敬词,表示得到别人好处)【例】如蒙同意,不胜感谢。
13.此复:此,这;复,回答。这就是回答。
14.为荷:为,是;荷,承受恩惠(敬辞)
15.莅临:来临,来到(敬辞,多用于贵宾)
16.钧裁:敬辞,请求上级或长辈作决定时的习惯用语【例】恳请钧裁.
17.逾期:超过期限
18.希见复:希望答复我
19.特此函达:特地通过信件转告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文种和格式与原规定的比较 | ||||||
序号 | 文 种 | 格 式 | ||||
新条例15种 | 办法13种 | 老条例14种 | 新条例 | 办法 | ||
1 | 决议 | 适用于会议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 √ | 份 号 | √绝密机密级公文标明份数序号 | |
2 | 决定 | √ | √ | 密级和保密期限 | √ | |
3 | 命令(令) | √ | 紧急程度 | √加急为急件 | ||
4 | 公报 |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 √ | 发文机关标志 | √ | |
5 | 公告 | √ | 发文字号 | √ | ||
6 | 通告 | √ | 签发人 | √会签人 | ||
7 | 意见 | √ | √ | 标题 | √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 |
8 | 通知 | √ | √ | 主送机关 | √ | |
9 | 通报 | √ | √ | 正文 | √ | |
10 | 报告 | √ | √ | 附件说明 | √ | |
11 | 请示 | √ | √ | 发文机关署名 | ||
12 | 批复 | √ | √ | 成文日期 | √ | |
13 | 议案 | √ | 印章 | √ | ||
14 | 函 | √ | √ | 附注 | √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 |
15 | 纪要 | 会议纪要 | 会议纪要 | 附件 | √ | |
指示 | 抄送机关 | √ | ||||
条例 |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 √ | ||||
规定 | 页码 | √ | ||||
主题词 | ||||||
注:灰色单元格为新条例有,老办法或老条例没有;蓝色单元格为新条例无、老办法或老条例有;点状底纹单元格为老条例、老办法与新条例均有而相异之处 |
2012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
新公文格式要素 | 部分 | 要素 |
版头 | 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 |
主体 |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 |
版记 | 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 |
其他 | 页码等 |
公文格式要素 | 要素简述 |
份号 | 份数序号,是将同一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才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
密级和保密期限 | 需标注密级(秘密、机密、绝密)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如“绝密★3年”)“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30年上限,核心涉密人员管理)“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20年上限,重要涉密人员管理)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10年上限,一般涉密人员管理) |
紧急程度 | 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
发文机关标志 | 1)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2)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1)同时标注发文机关名称,若加“文件”二字,则居右编排;2)单独标注注办机关名称。 |
发文字号 |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如“沪府发〔2013〕6号”。有版头的标注在发文机关标志下,没有版头的标注在公文标题下;上行文需要在发文字号同一行标注“签发人”,此时,发文字号左空一字编排,签发人有空一字编排。 |
签发人 |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上行文标注签发人主要为了方便上级机关了解下级机关由谁对上报公文事项负责。联合行文多个签发人时,第一个为主办机关签发人,一行两个,回行时与上一行对齐。 |
标题 | 完整的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此三要素中“文种”必不可省略。公文的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规章包括:规则、制度、章程、条例、办法、细则、规定、公约、守则等。 |
主送机关 |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同类型机关内同级机关之间用顿号分隔,不同类型机关之间使用逗号分隔 |
正文 |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正文常见错误:错别字,层次不当,字体字号不规范。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 |
附件说明 |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名称外不需要书名号 |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 |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
附注 | 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 |
附件 | 附件是正文内容的辅助部分,是用来说明、补充、佐证正文的图表、统计数据、情况说明及其他文字材料。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
抄送机关 | 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不需要答复)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 |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 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