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文种和格式与原规定的比较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文种和格式与原规定的比较
序号 文           种 格       式
新条例15种 办法13种 老条例14种 新条例 办法
1 决议 适用于会议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 份   号 √绝密机密级公文标明份数序号
2 决定 √ √ 密级和保密期限 √
3 命令(令) √ 紧急程度 √加急为急件
4 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 发文机关标志 √
5 公告 √ 发文字号 √
6 通告 √ 签发人 √会签人
7 意见 √ √ 标题 √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8 通知 √ √ 主送机关 √
9 通报 √ √ 正文 √
10 报告 √ √ 附件说明 √
11 请示 √ √ 发文机关署名
12 批复 √ √ 成文日期 √
13 议案 √ 印章 √
14 函 √ √ 附注 √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15 纪要 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 附件 √
指示 抄送机关 √
条例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
规定 页码 √
主题词
注:灰色单元格为新条例有,老办法或老条例没有;蓝色单元格为新条例无、老办法或老条例有;点状底纹单元格为老条例、老办法与新条例均有而相异之处